不管是買屋或自建, 建商走路或施工有重大瑕疵的案子常常看到. 對屋主造成很大的傷害, 許多人搞不好一生只買一間房屋, 有些人也因此背負20多年的房貸. 除了要仔細監工外, 利用分期支付包商費用是屋主自保最有效的方法. 阿達也因此將包商走路所產生的損失減至最低.
阿達將全部工程費用約 252萬 (當時RC每坪約 3.5萬, 鋼構約5萬, 共 72坪) 切成 7 期,
第一期 簽約金 20%
第二期 地基完成 20%
第三期 二樓地板灌漿完成 10%
第四期 三樓地板灌漿完成 10%
第五期 四樓 " 10%
第六期 頂樓屋凸灌漿完成 10%
第七期 尾款 (全部大小工程收尾完成) 20%
尾款的部分特別重要, 阿達的包商再初期施工時都還不錯, 可是到第七其時開始出現問題,
例如施工期加長, 原先簽約指定的建材說沒貨, 如衛浴設備, 要等, 如果等不及就換其他品牌,
結果給我們一個最爛的東西, 後來才知道, 根本沒缺貨, 是包商內部員工把原先高單價的衛浴掉包成低價的衛浴, 賺取中間差價, 再編一大堆理由欺騙阿達. 另外在屋凸的部分, 一個簡單的不鏽鋼門,
也能夠搞個三次還沒弄好. 屋頂本來不會漏水也被工人搞到漏水.
總之到最後部份, 包商已經出問題, 內部員工也開始搞鬼, 許多本來在一個月完成的小工程, 搞到三個用也完成不了. 包商一直催促尾款, 但也不斷用各種理由推託未完成的工程. 好在阿達堅持
到底, 保留一些尾款, 自己發包將屋頂漏水問題解決. 包商不知為何要走路 ? 他接了20幾個案子,
好好做應該賺不少錢. 阿達還好, 有些鄰居, 房屋只建到一半就停工, 要再花一段時間從新找包商...
當然錢又要多花一些.
除了屋主, 跟包商配合的建材行也跟著倒楣, 一大堆應收帳收不回來.
其中一個建材行老闆娘還直接打電話跟阿達要求支付尾款, 這真是有點扯, 不過阿達給個難題之後,
這位老闆娘也就知難而退了. 阿達直接告訴她, 完工簽名尚未完成 (最後尾款必須要屋主簽名才
可領款), 尚有收尾工程未做, 如防水工程, 如她可以替包商完成, 阿達可以考慮. 老闆娘果然知道行
情, 趕快消失. 所以說尾款絕對要留, 而且愈大愈好.